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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教育毕业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20-10-26点击:

成人教育毕业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和规格,规范毕业证书的申请、办理、发放及补办程序。学历证书有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学历证书由学校负责审核,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办理、发放及保管。

      毕业生资格审查及毕业证的办理

    1.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对象是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下达的成人招生计划并经我校统一录取,注册后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2.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费缴齐,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查合格后,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3.学生学习期满,成绩不合格者,经毕业前补考仍有成绩不及格者,暂发结业证书,结业后在一年内经重修有关课程,参加补考,成绩全部及格者,可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补考当年的7月。

4.学生学习时间超过一年,因故中途退学,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者(未学满一年、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学生除外),发给肄业证书,井出具学习成绩证明。

   毕业证书的办理

1.毕业生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填写《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资格审查表》。

2.学籍科负责分专业汇总每年毕业生成绩,综合办公室负责分专业清查毕业生缴费情况后,由继续教育学院办公会审查后提交学校审核。

3.学籍科把经继续教育学院办公会审核通过后的毕业生成绩,按要求整理,装入毕业生档案。

4.学籍科汇总整理毕业生信息数据库,并按规定时间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方可办理毕业证。

5.学籍科及时将毕业生的学历电子信息在教育部学信网注册。

6.学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毕业证的,需书面提出延期办理申请,延期办理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毕业证书的发放与保管

1.审核毕业生学费,签发《毕业证书领取通知单》;

2.审核毕业成绩;

3.结算书费;

4.手续完备后到学籍科领取毕业证及毕业生档案。

5.学历证书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和涂改。

6.校外教学站点的毕业证,由各校外教学站点集中到校本部领取。

7.毕业证发放时间满三年未领取的,由学籍科对毕业证书、学生档案登记造册,存入档案柜。

8.对存档的毕业证书、学生档案,未经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出、取走。学历证书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不循私情,严格执行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的各项规定。

     毕业证明书的补办

1.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不予补发,可由本人申请,学校查询有关学籍档案材料后,报河南省教育厅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

2.学生补办毕业证明书,学生首先向市级报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然后由学生本人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补办申请,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确定后,由学籍科按照补办程序,办理“毕业证明书”。

3.未领取毕业证者,不允许补办毕业证明书。

 附则

 本规定解释权归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