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 号)要求,结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现状,继续教育学院对照教育部关于校外教学点的设置条件,经继续教育学院派人实地考察,报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拟将以下五家单位作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备案校外教学点,现予以公示:
1. 郑州中原中等专业学校
2. 新乡市慧中大数据中等专业学校
3. 汝州市天地职业技术中等专业学校
4. 南阳市华中中等职业学校
5. 洛阳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9日
公示电话:0374—2369869 0374—227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