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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发布日期:2020-10-26点击:

继续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形成继续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院党委、纪委的有关要求,结合继续教育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继续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制定规范有力的制度和措施,形成成教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建立一支清正廉洁的中层干部队伍,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为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各项工作服务。

二、主要内容

继续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内有有以下九点。

1.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能够以身作则,廉洁从政,自觉执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党的政治纪律“六个决不允许”;

2.领导干部是否有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格证券、收受干股和支付凭证情况和上班时间利用办公设施炒股、打游戏情况;

3.领导干部是否有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参与赌博或以赌博等形式收受财物和公车私用、公车旅游情况;

4.本部门全体成员工作日午间是否有饮酒现象;

5.领导干部是否有以借为名占用他人汽车、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购置更换小汽车等情况;

6.总支是否能够自觉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廉政提示”制度;

7.总支是否能够自觉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8.总支是否能够自觉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并制定有配套制度;

9.本部门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公款大吃大喝、参与高消费娱乐问题和以学习考察为名弄虚作假变相公款旅游问题。

三、主要措施

1.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列入年度政治理论学习学习计划,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制度化、长期化。

2.明确职责。总支书记是继续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同时负责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指挥与协调工作;总支宣传委员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的拟定、贯彻和落实;总支宣传委员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

3.实行班子成员及其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等重大个人活动报告制;成人招生政策、部门财务支出等重大事项公开制,自觉接受学院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群众的监督。

4.充分发挥党政联席会的作用,凡本部门重大业务活动及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均通过党政联席会做出决定。

 

继续教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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