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党务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继续教育学院(支部)委员会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2020-10-26点击:

继续教育学院(支部)委员会

 

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规定,结合继续教育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指导思想与主要任务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习近平新时代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继续教育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实际出发,通过加强组织制度建设,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使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促进学院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总支的组成

     设立总支必须经学院党委批准。总支委员会由全体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半数的,始得当选。根据院党委《关于健全党总支委员会的通知》(许职院党【2004】9号)的意见,继续教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的人数为三人,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宣传委员。

     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学院党委批准。

三、主要职责

(一)总支委员会

1.总支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的决议,保证学院各项行政决定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2)指导党支部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3)做好本单位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对师生进行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提高师生思想政治觉悟。

4)参与本单位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支持本部门的各项业务和行政工作。

5)促进本单位民主民主建设,指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独立开展工作。

6)协助上级组织做好本单位干部选拔、培养、考察、监督工作。

2.总支委员会书记岗位职责

1)在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下,主持总支委员会日常工作。

2)主持召开总支委员会会议和总支党员大会。

3)制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撰写总支年度工作总结;研究安排总支工作,重大问题提交总支委员会或总支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组织实施总支委员会和总支大会的决议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讨论与决策,支持行政领导行使职权。

5)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协助上级组织做好本单位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工作。

6)负责组织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政治学习,深入了解掌握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工作关系,指导工会、共青团、独立地开展工作。

8)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

3.总支副书记岗位职责

   1)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和总支书记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参与总支及本单位重大行政与业务问题的讨论决策,支持总支书记及本单位行政领导行使职权。

  2)分管本单位党务及群团组织工作。

  3)负责对班主任、学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召开班主任和学员代表会议,研究部署学员管理工作。

  4)协助书记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书记及总支委员会汇报工作。

  5)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职责,主持总支工作。

  6)书记及总支委员会分派的其它工作。

4.总支委员会组织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1)了解和掌握总支的组织状况,检查督促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

2)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结合本单位的思想实际,提出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工作建议,并协助书记、副书记实施。

3)负责党员发展工作。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负责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历史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组织党课学习。

6)指导和推动党支部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科学知识学习、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提高职工素质。

7)搞好党报、党刊的收发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栏、网站宣传等工作,积极为院刊院报组织稿源。

(二)党支部

1.党支部职责范围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党内外干群完成本单位承担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7)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国家的财经制度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

     8)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党员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合领导作用。

3.支部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1)分管组织工作。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支部、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支部、党员的建议。

3)负责发展党员工作。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计划、意见,具体办理有关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统计登记及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等手续。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4.支部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

3)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指导本单位的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四、组织生活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总支(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结和报告总支(支部)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总支(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支(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总支(支部)的日常工作,保证落实上级和学院的工作任务、发展党员、党员教育、活动安排及其它日常工作。党小组会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一般情况下与支部大会合并进行。总支(支部)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党课教育活动,党课由总支(支部)委员成员负责主讲,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本教材,同时结合各个时期特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党课的具体内容。

2、生活会制度。总支(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在民主评议党员期间进行。组织生活会要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实际问题,使党员真正从思想上受到教育。同时要不断创新方法,使党的组织生活会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种多样。

3、报告(汇报)制度。总支(支部)每年必须向总支(支部)党员大会作一次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本总支(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议的情况;总支(支部)完成的各项任务和自身建设情况;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上党课情况;发展党员与党员管理教育情况;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总支(支部)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年度总支(支部)的工作思路与打算等。党员应经常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汇报。党支部应针对每位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员民主生活会的一种形式。

党支部每年要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评议内容主要是: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程度等。党支部应根据院党委的部署与要求,分别对每位党员进行评议,并根据鉴定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总支(支部)党员大会程序

总支(支部)党员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及讨论重要问题;选举、改选和补选总支(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接受新党员和讨论处分党员;报告工作等。

总支(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程序是:

1.会前准备。由总支(支部)书记根据学院党委的指示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党员大会的中心议题,经总支(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并把会议内容、要求告知全体党员。

2.正式开会。先由总支(支部)书记宣布议题,公布到会人数情况,围绕议题展开讨论。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

3.会后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

六、总支(支部)委员会会议程序

总支(支部)委员会会议主要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分析干部职工的思想情况,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分析检查学习教育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好自身建设问题;讨论研究组织发展等重要问题。

总支(支部)委员会会议的程序是:

1.会前由总支(支部)书记征求委员意见确定议题。必要时对讨论的议题考虑出初步方案。

2.会议开始,由总支(支部)书记提出议题后进行讨论,围绕中心,各抒已见。总支(支部)书记要适时把大家的正确意见加以归纳和总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作出决议。如遇有重要分歧意见,下次再议。如仍不能作出决议,应将争论情况向院党委组织部门报告,请示裁决。

3.会后组织落实。每个委员都要带头执行集体通过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七、总支委员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程序

总支委员会每年向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其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执行落实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总支委员会自身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情况及今后总支委员会工作的建议。

报告工作的一般程序是:

1.准备工作报告。书记酝酿工作报告的基本内容;召开总支委员会,研究讨论工作执行情况,同时研究下一步主要任务及落实措施,由报告人根据总支委员会意见起草工作报告的详细提纲。

2.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3.对工作报告进行讨论审议。可在党员大会上进行,也可让各党小组讨论。讨论后总支委员会要及时收集讨论情况,修订工作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程序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一般在民主评议党员期间进行。有特殊情况时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程序是:

1.会前准备工作。根据院党委的要求和领导班子的实际情况确定议题。将会议的日期和重点内容提前通知领导班子成员并报告学院组宣部;指定学习文件,个人对照检查,准备发言提纲;个别交谈。

2.委托总支委员会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成员之间互相谈心,交换意见。

4.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作好会议总结,在一些重要问题上集中大家意见,统一思想。会后,要向学院组宣部书面报告民主生活会情况,并采取适当形式向党员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九、发展党员的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许职院党【2002】24号)开展。

十、评议党员的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是通过制度建设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有效办法。评议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组织一次。评议党员主要依据是《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

组织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是:

1.准备工作。根据院党委的要求,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分析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评议重点,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动员教育。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思想动员,部署民主评议工作。

3.组织党员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提高思想认识,并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写出个人总结。

4.召开党支部大会。党员对照评议内容和党员义务进行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自评和互评。

5.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内外评议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党员优缺点作出评价,形成组织意见。

6.向总支委员会报告评议工作情况,总支委员会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评议为优秀的党员报学院党委给予表彰;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组织程序进行处理。

十一、交纳党费的程序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体现,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

     交纳党费的程序是:

1.党费交纳标准。根据中组部1998年2号文件《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要求和上级党组织要求确定。

2.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3.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补交党费。

4.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由党员本人亲自向组宣委员交纳党费。组宣委员及时将党费集中如数上交学院党委组织部。

十二、总支(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

建立健全总支(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是总结检查总支(支部)委员会工作的主要依据,是总支(支部)委员会对自己讨论工作所形成的决议严肃负责的表现。总支(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应设以下项目:

1.会议名称;

2.开会时间、地点;

3.会议议题;

4.出席者与缺席者及列席者,总支委员会(支部)大会应记录出缺席党员人数;

5.会议主持者;

6.总支(支部)委员会成员发言要点

7.有哪些不同意见争论;

8.会议通过的决议以及通过决议的情况;

9.记录人姓名。记录本应由书记妥善保管,注明起用和截止时间,用完后归档保存。

十三、附则

本规范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继续教育学院总支委员会负责解释。若与上级文件有冲突,按上级文件执行。

                                     继续教育学院

20204月20日